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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EB-2、EB-3職業(yè)移民綠卡申請指南
2019/12/12 來源:http://www.linksdigg.com 編輯: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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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EB-2職業(yè)移民綠卡申請
EB-2第二優(yōu)先類別職業(yè)移民綠卡申請:擁有高等學位(或等同的學位+工作經驗組合)的專業(yè)人才。
EB-2職業(yè)移民申請中的工作必須是需要高等學位的,受益人需要擁有所需的高等學位(碩士學位或以上)或學士學位加5年以上該領域工作經驗。
常規(guī)所需證明文件
(1)該高等學位的證明;
(2)學士學位證明+5年以上該領域工作經驗的證明(需要目前及之前相關雇主的說明信)。
注:學位可以是美國取得,也可以是外國取得的等同于美國學位的學歷。
申請人家屬
EB-2申請人配偶及21歲以下的子女可以分別以E-
21及E-22類移民身份隨申請人一同移民美國。
申請人配偶在隨申請人遞交綠卡申請時,可以同時遞交美國合法工作資格的申請。

二、EB-3職業(yè)移民綠卡申請
申請人作為專業(yè)人才可以申請EB-
-3類職業(yè)移民綠卡。“專業(yè)人才”為某領域內擁有專業(yè)知識或專業(yè)技能的職業(yè)人士,并需要至少學士學位學歷,可以是美國獲取的學士學位或是外國取得的等同于美國學位的學歷。
常規(guī)所需證明文件
(1)必須擁有美國獲取的學士學位或是外國取得的等同于美國學位的學歷,并且學士學位是該職業(yè)領域的一般學歷標準;
(2)申請人從事的工作需證明沒有合適的美國員工能夠勝任;
(3)學士學位為最低學位要求,不可使用低于學士學位的學歷加工作經驗的組合代替。
申請人家屬
申請人配偶可以以E34類移民身份隨申請人一同移民美國。
申請人配偶在隨申請人遞交綠卡申請時,可以同時遞交美國合法工作資格的申請。
申請人21歲以下子女可以以E35類移民身份隨同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