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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移民簽證新規:不能自付醫保,移民美國將被拒簽或拒入境!
2019/10/09 來源:http://www.linksdigg.com 編輯: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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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美國政府就曾發布了一項新規,將是否依賴公共福利視為綠卡申請者的一項負面指標,而被視為“公共負擔”的人在申請綠卡或入籍時更容易被拒絕。

然而,就在10月4日晚,白宮再次發布新規,要求未來的移民簽證申請人必須證明自己有健康保險,或證明自己有能力支付醫療費用,否則將被拒簽或被拒入境。
新規將于11月3日正式生效,具體操作標準和執行程序將由國務卿制定。

新規具體寫了啥?
新規規定,移民簽證申請者必須證明在進入美國30天內,獲得認證醫保(不受補貼資助的健康保險);
如果無法證明,則需證明自己有足夠財力支付“合理可預見的醫療費用”,但新規中并沒有定義“財力”的標準。

此外,合法居住在美國的低收入移民,在開始的頭五年不能使用醫療補助,但如果他們的收入足夠低,他們可以獲得保費補貼。而根據新的規定,使用補貼購買健康保險將使人們喪失合法居住在美國的資格。
新規影響哪些人?
新規僅為限制通過合法途徑來美國的人,11月3日后申請移民簽證進入美國將受到新規影響。
同時,這項新規也將影響許多美國公民的配偶和父母。如果你已經是美國公民,但想要把父母、伴侶移民到美國,同樣需要提供醫保財力證明。
這些人不受影響
生效日期之前持有有效移民簽證,或通過移民簽證以外的其他方式進入美國,包括合法的永久居民,都不在新規影響范圍內;
和配偶和父母不同,居住在海外的美國公民的子女,也不受新規影響;
18歲以下的所有外國人都不受影響,但陪同的父母如果也要移民到美國會受到新規約束;
此外,新規也不適用于尋求庇護者、難民,以及在伊拉克和阿富汗幫助過美國軍隊的、持有特殊簽證的伊拉克和阿富汗公民。
聯邦政府認證醫保有哪些?
新規中提到,移民申請者需證明自己能在入境30天內獲得認證醫保,而在目前美國的醫療保險中,以下幾個屬于聯邦政府認證的醫保:
(1)雇主提供的醫保,包括退休計劃等;
(2)家庭成員計劃;
(3)災難性的計劃;
(4)在一個州內的單個市場中提供的無補貼的健康計劃;
(5)短期有限時長的健康政策(有效期至少為364天);
(6)訪問者健康保險計劃(有效期至少為364天);
(7)Medicare(老年保健醫療制度)下屬醫保計劃;
(8)符合美國法典第10章第55節的其它醫療計劃。
此外,在美國十分常見的,為低收入群體提供的醫療保險Medicaid,不能算作聯邦政府認證的健康保險項目,如果你已經年滿18歲。

根據美國國務院的數據,在2018財年,美國共簽發了大約534000簽證,比上一年減少了4.6%。此前的“公共負擔”及這次的新規實施后,將進一步縮減來美合法移民的數量。